作者: 来源:温州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温州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单位简介
温州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是浙江省省级公立口腔专科医院,单位位于温州市。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全部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见下表。
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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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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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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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方向)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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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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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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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科
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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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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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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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牙体牙髓病学、牙周病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正畸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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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或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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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学历须为口腔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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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应届毕业生须于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2、2006年及以后的大学英语成绩为425分及以上,留学回国人员以雅思6.5分或新托福90分及以上等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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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1、温州医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wzmc.edu.cn/);
2、温州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网站(http://www.dentist.ac.cn/,招聘信息栏目)。
其中,温州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网站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唯一指定平台。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12年7月20日中午12:00。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
(1)网络报名:kqrsk@dentist.ac.cn,邮件主题请注明:求职+姓名+应聘岗位(以邮件显示发送时间为准)。
(2)现场报名:携带个人材料至医院五楼院办报名(节假日休息)。
3、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温州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个人简历、就业推荐表、就读学校政审意见;前后学历、学位、职称、执业医师、职称证书、身份证、外语等级证等证书; 国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代表性论文或著作、科研情况、荣誉、获奖证明文件等。
(现场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上材料,包括各种原件及复印件;网络报名人员须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确认)。
4、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并在报名表上注明是否服从医院安排。之前投过简历者需要根据本通知公布的招聘岗位重新填写报名表报名,报名资格以报名表为准。
(三)资格审查
医院将于2012年7月20日下午在医院网站公布资格审查结果(即入围笔试名单)。
入围笔试的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证书、职称证书、外语等级证等材料原件。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境外留学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自动丧失考试资格。
全部岗位最低开考比例为1:2。
(四)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实践技能考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实践技能考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实践技能考试包括讲课、操作其成绩占总成绩的2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考试将于2012年7月份的第四周启动,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将在温医附属口腔医院网站www.dentist.ac.cn上公布。
1、笔试
笔试科目为口腔综合专业知识(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采取闭卷方式,考试时间为1.5小时。
2、实践技能考试
口腔科相关临床操作,教学课件试讲。
3、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对岗位的认知程度、胜任力和综合素质,以及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英语口语等情况。
最终将按笔试、操作、面试综合成绩排名按招聘需求的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环节。
(五)体检与考核
体检由医院统一安排进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考核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体检和考核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医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医院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如逾期不能报到,或不能提供有效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或提供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2、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时如尚未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至少必须保证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前,提供该项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医院可以不保留聘用资格。
五、联系方式
地址:温州市学院西路113号温州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院办
邮编:325027
联系人:应老师 0577-88063088
薛老师 0577-88063058
温州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
二〇一二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