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华全国总工会直属中国职工电化教育中心发挥宣传、引导的突出优势,在全国工会系统科学布局,扶持建设“职工健康驿站”、“职工口腔健康管理中心”“职工口腔健康保健站”的设立,以“你的健康,我的使命”为服务宗旨,联合各地构建工会职工健康综合服务体系,探索开展职工健康服务型模式,为职工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管理服务。经“中心”研究决定,在天津、河北、山东三省市先行试点工作。
二、各区/县/市“职工健康驿站.职工口腔健康管理中心”“职工口腔健康保健站的设立”:
首批试点津冀鲁两省一市共100家医疗机构,按照“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原则,待经验成熟并条件具备后,再向全国推开。试点先行、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在全国范围内全力打造以区/县/市为单位的职工口腔健康管理示范机构。
三、申请条件:
1、热爱公益事业的医疗机构,愿意为工会职工口腔健康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承诺为工会职工提供免费口腔检查咨询(工会系统购买服务除外)及质优价廉的口腔诊疗服务。
2、按“全国职工口腔健康管理中心”专家组要求标准统一规范工会职工的口腔健康检查及病例书写,病例档案及时上传至工会职工健康管理系统,并接受“中心”专家委员会抽查。
3、准时参加关于“全国职工口腔健康管理中心”的服务规范培训及政策解读会议。
4、开业两年以上具有合法资质的口腔专科门诊/口腔专科医院/综合医院口腔科。
5、区/县/市职工口腔健康管理中心硬件要求:口腔综合治疗台12台以上(含12台),CBCT一台。营业面积600平方米以上(含600平方米)。
6、区/县/市职工口腔健康保健站硬件要求:经济发达地区口腔综合治疗台6台以上(含六台),CBCT一台;经济欠发达地区口腔综合治疗台4台以上(含4台),数字化全景机一台。营业面积200平方米以上(含200平方米)。
7、具有一名以上口腔中级职称(含中级)以上职称的医生(第一注册点)。
8、具备开展口腔预防、牙体牙髓、牙周黏膜、修复、正畸、种植等诊疗科目的口腔医疗机构。
9、医疗机构两年内无医疗事故,无行政处罚记录。
10、积极投入社会公益事业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表彰奖励的医疗机构优先入选。
四、名称规范:
“职工健康驿站.xx区/县/市职工口腔健康管理中心”
“职工健康驿站.xx区/县/市职工口腔健康保健站”
原则上每个区/县/市(县级市)设置一个“职工口腔健康管理中心”,可根据城市规模、人口比例、服务范围适当设置一定数量的“职工口腔保健站”。
五、工会LOGO的使用规范:
“区/县/市职工口腔健康管理中心”“区/县/市职工口腔健康保健站”仅限于在门诊/医院或宣传资料上使用工会的LOGO,未经允许不得他用。
六、退出机制及考核项目:
1、“全国职工口腔健康管理中心”设立全国统一职工口腔健康咨询投诉热线(授牌单位须显著位置公示),对各地口腔健康管理中的服务质量监督考核,工会职工满意度作为重要参考数据之一。
2、“全国职工口腔健康管理中心”专家组定期抽查并评估合格率。
3、是否按规定参加“全国职工口腔健康管理中心”的服务规范培训及政策解读会议。
七、津冀鲁试点工作联络组:
组长:马泉生
副组长:朱国雄(山东)
赵建国(河北)
郑恩琪(天津)
报名联系人:赵宝山 15154195957(山东)
杨永利 13933830493(河北)
王艳 13920480452(天津)
八、授牌工本费139元/个(顺丰到付)
中国职工电化教育中心
职工健康驿站管理中心
全国职工口腔健康管理中心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