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宁远县人民法院审理终结了一起非法行医案件,被告人黄某财犯非法行医罪,因屡教不改,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现年68岁的宁远县九嶷山瑶族乡麦地村农民黄某财,小学文化,以前是个剃头匠。2013年,他看见牙医赚钱快,偷学几招,然后从外地购买一些自凝粉和简单消毒、拔牙工具,在未取得医师执业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湾井镇湾井圩摆摊设点,开始帮人修补牙齿,由于没有学过医,医疗事故经常发生。2015年5月24日,黄某财到文庙街道新车村为村民李某某补牙齿,用刀片划破李某某嘴巴,导致大出血住院治疗,因此赔偿李某某损失1.6万元。黄某财不但没吸取教训,仍然抱着侥幸心里非法行医,到处帮人补牙。
经群众举报,2015年5月30日至11月17日,县卫计执法局两次对黄某某违法行医予以行政处罚,并要求停止一切诊疗活动。两次行政处罚后不思悔改,黄某财依然我行我素,于2016年1月12日犯非法行医罪,被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时隔不久,在缓刑期间,冥顽不化的黄某财见利忘刑,又在湾井镇湾井圩明目张胆地摆摊补牙齿,2016年9月26日,在湾井市场为熊某诊治牙齿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报送宁远县公安局刑事拘留。10月11日,经宁远县人民法院批准逮捕。